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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特别法人的实务探究专题课程|信实动态·信实律师学院

发布于: 2018-12-10 15:43:02     作者: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根据华侨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安排,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简称“信实”)高级合伙人廖山海律师受邀于2018年12月7日下午,为华侨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讲授题为“关于农村集体三类特别法人的实务探究”的专题课程,本次课程由华侨大学法学院老师陈乾勇博士主持。



廖律师从《民法总则》关于法人制度的基础概念入手,结合律师执业的体会,介绍了对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的理解,指出《民法总则》规制的特别法人制度是我国法人制度立法逻辑上的完善。



随后,廖律师紧密结合自己从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际工作,介绍解读了我国自2016起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有关国家领导专家的系列重要政策讲话解读等,并进一步深入阐述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村民委员会法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等三类农村集体特别法人的理解认识,就《民法总则》的适用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与在座学生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交流。



本次课程通过分享最新的农村改革政策及实务实践,形象生动地解读了《民法总则》新规制的农村特别法人的相关类型和概念内涵,有效提升了在校学生对于社会现实和法律实务的认知,课程方式新颖内容务实,取得了良好的课堂效果,很好地完成了华侨大学法学院旨在创建课堂教学与实务实践密切结合的创新教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