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博主宇芽自曝数次被家暴,终于喊出了“不再沉默”!有效反家暴,请记住这三招|信实观点·家事法律事务部
发布于: 2019-11-26 11:21:26 作者: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作者: 黄州婷(厦门总部)
来源:信实家事法律事务部
2019年11月25日之前,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或许都不知道“宇芽是谁”。但就在2019年11月25日,这个被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宇芽被家暴#登上了微博热搜,电梯被拖曳伤害的监控视频让所有人震惊。
根据宇芽视频披露,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被家暴,而家暴每增加一次,暴力也在升级。更可怕的是宇芽也不是第一次被他家暴的人,在此之前加害人还曾家暴过他的第一任妻子、第二任妻子,甚至不排除有其他不知名的受害者。视频中,那位加害人更是扬言“你去告我。你也告不赢,你没有证据”。这句话道出了多少家暴受害者的无助。
坦白说,对于家暴,我并不陌生。作为一名律师,我曾在工作中接受过不少关于家暴的咨询。这些咨询有来自陌生人,也有来自我身边的熟人。
据全国妇联2006年的一项调查表明:
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
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
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
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
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
2015年9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2015年12月27日,《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布。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截止到今天,《反家庭暴力法》已经施行了3年有余,但家暴现象仍层出不穷,前有张雨绮拿刀砍老公、后有蒋劲夫家暴女友等等。犯罪之所以得以滋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部分受害者在遭遇家暴时,不知道该如何反家暴,导致罪犯逍遥法外。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广泛存在于家庭当中,不论是打老婆、打老公、虐待老人、虐待孩子,都属于家庭暴力;即使不动手,如果有精神上的“冷暴力”,比如长期辱骂家人等也是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不仅规范家庭暴力,也规范尚未进入婚姻的其他亲密关系。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遭遇家暴。首先当然是要擦亮眼,避开人渣。但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还是不幸遭遇了家暴,那么请把这篇反暴力科普文转发给他/她,让我们一起有效反家暴,惩治施暴者。
一、自我保护
如果你不幸遭遇家暴,请尽可能地进行自我保护。这种自我保护是结合当时情形而定,可能是暂时服从,也可能是逃离。如果你确实暂时无法逃离,尽量不要激怒对方,让自己受到最小程度的伤害,未尝不是一种自我保护。
二、第一时间求助并报警
1.求助机构: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应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报案或法院起诉。
《反家庭暴力》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殊人群的特殊保护。如果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应当得到有关部门的特殊保护,比如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或临时庇护场所等。
2.第一时间留存被家暴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家暴监控视频、语音、告诫书、报警记录、询问笔录、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等。
很多施暴者之所以能丧心病狂,多次作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害者没有证据意识,错过了留存证据的最佳时机,导致家暴证据不足。因此,被家暴后,受害人一定要在恢复人身自由的第一时间报警!!!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家暴过程中所有的视听资料(受伤照片、小区监控)、证人证言、报警记录、询问笔录、告诫书、就医记录、伤情鉴定都是施暴者违法犯罪的证据,既能追究加害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更是婚姻中的受害者诉讼离婚,脱离家暴深渊的救命稻草。
三、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你不幸遭遇家庭暴力,(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会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三十四条,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面对家暴,我们需要的不仅是不再沉默,更需要行动起来,有效反家暴,将加害人绳之以法。只有加害人的罪行得到惩罚,才能有效遏制犯罪,家暴才不会如此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