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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潘头系企业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信实动态·清算及破产重整法律事务部

发布于: 2017-11-01 16:49:49     作者: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2017年8月7日,沙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老潘头(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立轻工实业有限公司、三明市金盛发包装有限公司、金城(三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潘头系企业”)破产清算,同时指定老潘头系企业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聘请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作为老潘头系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律服务团队。

2017年10月27日上午9点,老潘头系企业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沙县金立国际酒店顺利召开。

 



本次会议共设六项议程,依次为:主审法官对案件审理情况向债权人会议作相应说明;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对其接受指定后的工作情况向债权人会议进行说明;确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通报管理人报酬方案;核查债权;债权人填写并提交《合并破产意见反馈表》及提问环节。

 


主审法官介绍老潘头系企业破产案审理情况



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管理人在考虑老潘头系企业法人人格及财产高度混同,实质上不具备独立的法人人格后,为了整体解决老潘头系债务问题,公平受偿债权人,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在会议上征求全体债权人对合并破产的意见。




管理人对债权人的提问进行详细解答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老潘头系企业破产案的下一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管理人也将继续履行勤勉、忠实的职责,在沙县法院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加快推进老潘头系企业破产案的各项工作。